是真過動?還是年紀小?台灣研究登國際期刊證明暑假生的孩子承擔ADHD確診用藥的高風險

本文作者:幸佳慧(聯盟成員)

兒童因入學的年頭年尾之差,「成熟差異」導致較年幼的兒童容易被誤視為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病症,這幾年來已有數個國家的學者從臨床觀察與研究提出呼籲。今年二月,台灣台北榮總的醫療團隊在國際知名的《兒科期刊》The Journal of Pediatrics發表一篇名為〈台灣兒童因相對年紀差異在過動症的確診與治療之影響〉研究也跟上這塊拼圖,提供了亞洲台灣的相關證據。

2016-03-27_10-41-51

三月中,《紐約時報》健康版一篇名「是真的過動症,或僅僅成熟度不夠?」的報導,大篇幅論及台灣這項數據分析的研究。台北榮總研究團隊從台灣健保局資料,依年紀4歲到17歲、近三十八萬名小孩的數據中,發現八月出生的小孩,成為同年級班上年紀最小的小孩,比起九月生的小孩,更容易被診斷為過動症。也就是說,九月出生的小孩,因為多了一整年的身心發展才入學,因而避免被視為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等病症的機會。

在台灣這份數據中,從1997到2011年,八月生與九月生的男孩,被確診的比例分別為4.5 與2.8,被開藥的比例為3.3與1.9。八月生與九月生的女孩,被確診的比例分別為1.2 與0.7,被開藥的比例為0.8與0.5。從比例上看,同一個年級,年幼者比年長者被確診為過動症的機率高達七成五。從圖表看,可明顯看出兒童出生月份與確診/用藥的關係,是逐月增高的正比關係。

 

gr1

台北榮總的研究圖表

 

過去,醫界認為「過動症是確實的生理缺失,會嚴重影響兒童個人發展跟學校學習且需要藥物治療」單一說法,近年受到多國研究者從生理差異與文化發展觀點的強力質疑。其中,相對年齡的差距造成確診與用藥的高風險,台灣的數據也支持先前幾個國家的研究成果。

台灣這篇報告的第一作者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陳牧宏認為,他們的發現繼續凸顯這個重要訊息,相對年齡的差別,作為神經認知發展成熟度的指標,在過動症的診療上,導致兒童跟青少年確診與用藥的風險上,扮演了重要因素。

陳牧宏希望藉此呼籲家長、教師與醫療三方,都該給同年級較年幼的孩子足夠時間,協助並給予他們機會證明他們的能力當醫生在診療過動症與開立藥方治療過動症時,醫生必須考慮兒童在同一學年裡年齡差距影響的重要性。

《紐時》這篇報導也提到早在2010年美國發表的一篇研究〈過動症診療中相對標準的重要性:以確實出生日為證〉 就發現入學年齡前一個月出生的孩子,比起晚一個月出生的孩子,被診斷為過動兒的比例為8.4與5.1。

另外,聯盟發起人李佳燕醫師在演講常提的,2012年加拿大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也進行一項年齡從6到12歲之間,九十幾萬個兒童的大規模研究,發表論文〈相對年齡在確診兒童過動症上的影響〉,他們發現12月(加國入學出生依據)出生的男孩,比起1月出生的男孩,高了30%被診斷為過動症的機率。女孩的數據差距更甚,少一年的成熟度差異讓確診率高出70%的可能。

2014年,瑞典也發表一篇〈相對不成熟度與過動症關聯〉,同樣發現班上年紀幼的兒童比起年長的兒童更容易被確診與用藥,尤其是6歲跟7歲兩年紀的比例差距最為顯著。研究者因此呼籲,成人對於個別兒童的成熟度要給予更大的彈性,如此才能減少對兒童不當的要求,並改善過動症診療的精確度與用要的正當性。

不久前聯盟也分享最近一項由美國史丹佛大學與丹麥國家社會研究中心合作,於2015年發表的〈時間的贈禮,入學年齡與心智健康〉論文,他們在數萬名丹麥兒童的追蹤數據中,也發現延遲一年上幼兒園的小孩,在他們到11歲時,他們在「注意力不足與過動」的評量,可減少高達73%的程度。即使對象年齡提高到七歲學齡的兒童,到11歲時也有類似的差異。

以色列也於今年二月有一篇〈以色列兒童使用過動症興奮劑與班級相對年齡關係〉的論文發表,研究者Helga Zoëga同時也對冰島兒童相對年齡做研究,她從數據看,同儕中最年幼者比最年長者高出20%到100%的比例被確診為過動症。她直指老師與醫生若用同一標準來看待不同年齡的孩子,便導致過動症錯誤確診的風險。

 

究竟是誰有病?是誰不夠成熟?

這一類研究在在警告我們有許多孩子在發展成長期間,只因成人不夠週延的對待而被貶低、斥責,並進了診間。然而,這其中有很大比例的孩子只是需要空間遊戲、需要時間發展。我們需要誠實面對這個問題:孩子或許是不夠「成熟」,但真正「有病」需要矯正的,是一群嚴重缺乏慎重與耐心的成人。

台灣這項佐證研究的發表,理當受到國人高度關注,然而大眾媒體至今並未普遍或深入論及。為此,「還孩子做自己聯盟」也再度提出呼籲,從兒童發展、兒童特質、主觀評量、草率診斷、癥狀誤判、生活作息、醫藥利益、教養態度等各種觀點,有越來越多有研究根據的探討讓我們看到ADHD「過動症」確診的激增,背後有諸多面相涉及了社經結構快速變異下人為與文化因素,是極需各界眾觀反省的。

尤其,該研究是台灣兒少精神科醫師團隊依本國健保局資料分析出來的數據,更是關鍵警訊,正如研究者的懇切呼籲「請給同年級較年幼的孩子足夠時間」。台灣父母、老師與醫生有責任理解這項研究數據的背後意義,對孩子學習方式與好動特質給予更多理解與包容。政府單位,不但不該輕取單一觀點而在校園施行篩檢制度,反之,更應該主動介入評估評量標準與流程的正當性,檢討台灣因以上這些面相造成過度確診、過度不當用藥的情況。

發表迴響